经济在职博士报名有哪些学位授予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在职博士教育越来越受到广大在职人员的青睐。那么,经济在职博士报名有哪些学位授予规定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经济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2. 条件:报考经济在职博士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
    (2)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且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3)具有优秀的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二、学位授予规定

  1. 学位类型:经济在职博士学位授予为学术型博士学位。

  2. 学位授予条件:
    (1)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2)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考核,符合学位授予要求。

  3. 学位论文要求:
    (1)选题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2)研究方法科学、严谨,具有可操作性;
    (3)论文结构完整,逻辑清晰,论证充分;
    (4)论文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4. 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提出答辩意见;
    (3)答辩人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4)答辩委员会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再次评审,如无异议,则通过答辩。

  5. 学位授予程序:
    (1)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学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学位授予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单位对通过答辩的考生进行学位授予;
    (4)学位授予单位将学位证书颁发给考生。

三、其他规定

  1. 经济在职博士学制一般为3-4年,具体学制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经济在职博士在学习期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自身学术素养。

  3. 经济在职博士在学期间,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学习时间,需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4. 经济在职博士在学习期间,如需休学、退学,需按照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总之,经济在职博士报名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学位授予也有严格的规定。考生在报名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顺利攻读博士学位。同时,在职博士在学习期间应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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