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

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

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共有25所高校,它们被授权在特定的工程领域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这些单位及其授权领域如下:

1. 北京大学 - “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 清华大学 - “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4. 北京理工大学 - “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5. 天津大学 - “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6. 吉林大学 - “先进制造”领域

7. 华南理工大学 - “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9. 上海交通大学 - “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10. 西安交通大学 - “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1. 浙江大学 - “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