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学转学
河南小学转学
河南省小学转学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转学条件
1. 学生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迁移;
2. 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搬迁;
3. 到专门学校(原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学生。
转学流程
监护人申请:
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转出学校审核:
向学生在读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上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学校的“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
转入学校审核:
转入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初中学籍》内提交申请并上传转入材料(需上传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转入原因证明材料),并由相关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完成网上核办。
注意事项
转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办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责令学生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则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