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语言要求

留学基金委语言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对于公派留学生的语言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英语

雅思(IELTS)成绩6.5分或托福(TOEFL)成绩95分。

或者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其他语种

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4级。

特殊情形

对于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类申请者,如果是非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国家的申请者,可以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语言要求。

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如果可以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入学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专业背景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