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景观设计质量标准

道路景观设计质量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植物配置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

绿地率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宽度应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