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学标准

幼儿园办学标准

幼儿园的办学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置与规模

幼儿园应根据当地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等因素合理布局。

幼儿园规模应适中,城市地区每5000人设置1所6个班的幼儿园,10000人设置1所12个班的幼儿园。

农村地区可根据人口密度适当减小办园规模。

园舍建设

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污染源和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装卸场所。

园舍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具有防火、防盗、防滑、防震等功能。

室内环境应宽敞、明亮、通风、安全,温度、湿度适宜。

设施设备

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玩具和教具,满足幼儿游戏和教育的需要。

寝室、盥洗室、卫生间等生活设施应完善,寄宿制幼儿园还应设有浴室、洗衣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