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房产测绘流程最新

南通房产测绘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材料,受理

申请人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等。

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符合受理标准的,受理人员将材料转交给审查人员,并即时办理。

审查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是否有规定数量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是否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是否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申请人是否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材料转交给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转交给决定人员。

审查工作需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

决定

决定人员对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并转交给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并转交给告知人员。

决定工作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告知

告知人员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将申请材料退回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基础测量

测绘人员利用测绘仪器对测区布设房产平面控制点,进行平面控制测量。

依据房产平面控制点,对测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测量,绘制1:500房地产总平面图。

外业项目测量

测绘人员依据房地产总平面图和房屋竣工图,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实地测量,分幢逐户丈量记录,调查房屋权界、共有部位,采集房屋内外部各类边长数据。

当事人需现场配合,指认产权界限、共有面积。

内业绘图、测算面积

测绘人员依据外业测量采集的各类边长数据,利用计算机绘制房产平面图,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房产测绘及房屋面积计算工作应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

质量检查验收

测绘人员将测绘成果提交质量检查部门,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质量检查合格后,测绘成果方可交付使用。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具体办理时,咨询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