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中退学费

民办高中退学费

民办高中退学费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原则:

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需持交费单据到教务处填写《学生退学申请表》,并按表上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退款学生和辅导员持已审批的《学生退学申请表》和交费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确保收款账号与退费学生姓名一致。

将《费用报销单》交由辅导员找财务部审核和相关领导签字。

签字完毕后,退款学生和辅导员持已审批的《费用报销单》及其附件到财务部办理退费手续。

退费原则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了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和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