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幼儿园配备标准
河南幼儿园配备标准
河南省幼儿园配备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模与园舍设施
规模:城镇每1万人、农村平原地区每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新建5000人口以上小区应配套建设1所幼儿园。
班级规模:幼儿园规模一般以6—18个班为宜,农村地区可设3个班。
建筑面积:
农村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在6—9平方米左右。
城市幼儿园6班(180人)生均园舍建筑面积定额为9.9平方米,9班(270人)为9.2平方米,12班(360人)为8.8平方米。
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玩水池、玩沙池、种植园地、饲养区等,沙池深为0.3—0.5米,蓄水深度不超过0.3米。
教职工配备
园长及专任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园长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设施设备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