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测绘规则
湖南省的测绘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绘管理机构和职责
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主管,主要职责包括宣传和监督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全省测绘规划,管理和指导全省测绘业务,组织和推动测绘科学技术协作,培训测绘技术人才,负责全省土地资源测算,审查和申报航空摄影计划,管理国家基本测绘资料档案。
各地、州、市测绘机构管理辖区内的测绘工作,县级测绘工作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管理。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基础测绘项目
省人民政府管理下列基础测绘项目:建立、复测和维护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测制、更新万分之一、五千分之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测绘任务登记
省国土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任务登记工作,地、州、市、县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测绘任务登记工作。登记范围包括四等以上大地测量、控制测量面积超过15平方公里的,地形测量超过一定面积的,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跨行政区域测绘,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测绘和涉外项目的测绘。
测绘成果管理
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重复测绘,确保国家安全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