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政策有哪些?

华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政策解析

一、招生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的人员,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社会工作经验。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4. 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华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涵盖了学校现有的所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具体如下:

  1.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逻辑学、美学、宗教学等。

  2. 经济学类: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史、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

  3. 法学类: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4. 教育学类: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

  5. 文学类: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

  6. 历史学类: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等。

  7. 理学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质学、心理学、统计学等。

  8. 工学类: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

  9. 农学类: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水产学等。

  10. 管理学类:企业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公共管理等。

  11. 艺术学类: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

三、招生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具体流程如下:

  1. 报名:考生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 材料审核: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科研成果等。

  3. 笔试: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

  4. 面试:通过笔试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5. 综合考核: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结合考生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评定考生综合素质。

  6. 录取: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学制与学费

  1. 学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

  2. 学费: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学校公布为准。

五、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品学兼优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

  2. 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立奖学金,对表现优秀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

  3. 助学金:学校设立助学金,用于解决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费用。

  4. 科研资助:学校鼓励在职博士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对获得科研项目资助的研究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总之,华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政策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有意向的考生可关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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