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餐饮违法记分办法
实施餐饮违法记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不适用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记分周期
通常以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
记分标准
记分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结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2分、1分。
在同一次检查中发现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分别累积计算分数。
同一种违法行为涉及检查表两项以上记分标准的,按最高分值记分,不重复记分。
在不同次检查中,存在相同或不同种违法行为的,每次均应当记分。
分级分类管理
初始列为甲级;
累计记分达到10分的,降为乙级;
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降为丙级;
累计记分达到25分以上(含25分)的,降为丁级。
管理措施
被降为丁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封其经营场所,并向社会公告。
记分管理可单独实施,也可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一并实施。
实施细节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年度记分周期内的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评定管理。
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记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通过实施餐饮违法记分办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更加有效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餐饮行业的整体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