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过渡期
测绘资质过渡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
过渡期限
为实现新旧政策平稳过渡,自然资源部给予现有测绘资质单位一年政策过渡期限。具体而言,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至2021年12月31日。
资质申请
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发布实施后,测绘资质单位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申请核发新测绘资质证书。
注册测绘师要求
新版标准对注册测绘师纳入测绘资质设置了过渡期。自标准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2017年7月31日),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注册测绘师数量应当达到本标准的考核要求。自标准施行之日起满5年后(2019年7月31日),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测绘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资质证书延续
按照《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年〕31号)第十八条,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测绘资质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60日前,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综上所述,测绘资质过渡期主要涉及现有测绘资质单位的一年政策过渡期限,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并规定了注册测绘师数量和资质申请的具体要求。建议测绘资质单位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确保在过渡期内完成资质延续和新资质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