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质取得与使用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测绘活动。
监督管理
江苏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包括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审批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并颁发证书。
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
测绘监理资质
测绘监理是指受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测单位在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验和管理。
申请监理专业测绘资质的单位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包括企业或事业法人身份、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技术、质量与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办公场所。
资质有效期与更新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原定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后根据自然资源部的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不再换发新证书。
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实施后,测绘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核发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