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测绘仪器损坏

武汉大学测绘仪器损坏后的赔偿责任认定主要依据《武汉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责任事故赔偿

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指定要求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工作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责成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赔偿。

操作技术不熟练或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使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责成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赔偿。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移动、拆卸或改装: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移动、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责成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赔偿。

管理人员、指导教师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因不负责任、工作失职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责成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赔偿。

其他人为原因:由于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应责成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赔偿。

非责任事故赔偿

操作特殊性引起的损坏:在经过批准、遵守操作规程的情况下,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可以免于赔偿。

自然损耗:仪器设备使用频率高、年限长等接近损坏,或因本身的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自然损耗,可以免于赔偿。

不可抗因素:由于不可抗因素(如停水、停电、故障、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意外损坏,可以免于赔偿。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