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标准2009
2009年的测绘资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资质等级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专业类别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且这些人员需要通过正规评审部门颁发,满足一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特别是乙级资质需要拿到证满2年,且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600万元,并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注册与监督管理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新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2009年度全省测绘资质注册结果与2008年10月以来新审批资质单位进行了公告。
2009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进行了调整,包括参加单位范围和具体时间安排。
这些规定和标准旨在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