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论文继续教育学分
省级论文继续教育学分
关于省级论文继续教育的学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里是一些基本的参考标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考核合格后,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综述,第一作者可获得6分,依此类推。
科研项目、科技奖励项目和专利
项目组成员排序第一名按国家级10学分、省部级7学分、省卫生厅课题5学分、发明专利10学分、实用新型专利5学分标准授予省级学分。
发表论文和综述
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第一作者按国际刊物7学分、SCI收录5学分标准授予省级学分。
论文引用
论文、科技成果被外单位作者发表的论文引用,每次每位作者加1学分。
其他领域的继续教育学分
樽品爱榴莲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所属行业的具体要求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