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测绘
广州市的房产测绘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原则
广州市房屋测绘工作遵循“五统一”的管理原则,即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规则、统一成果审核、统一信息平台和统一成果管理。
管理范围
房屋测绘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测绘,涉及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测绘。共有物权和专有物权一起纳入产权测绘、产权登记和信息公开管理范围。
管理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房屋测绘管理和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审核等工作。各区房屋测绘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测绘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房屋测绘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委托与合同
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委托人与测绘单位应签订测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工期、收费标准等内容。
质量管理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技术水平,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房产测绘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
成果应用与审核
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审核人员须经房屋测绘管理部门委托的具有该项培训能力的行业组织培训合格。房屋测绘单位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等出具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还应当取得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