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景观设计要求
公寓景观设计标准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整体设计
规划设计与景观设计同步: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同步完成景观设计公司的选择,使景观设计能尽早介入项目。
建筑设计与景观设计的关系:注重建筑设计与景观的关系,在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诸如架空层、单元出入口、下沉采光庭院等建筑和景观交接面处对景观的引入。
户型布局:将大面积的户型布置在景观朝向良好的位置,户型设计要充分考虑主要功能房间朝向景观面。
其他相关专业设计:注重灯光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弱电系统设计等对建筑、景观、室内设计的补充。
规划设计
周边规划道路情况:考虑紧邻地块的周边道路现状及规划发展,包括已建成道路的现有路幅、规划路幅、公共交通设施及路线情况。
对周边资源的优化:利用基地周边的山川、河流、绿地、地形变化等自然资源,进行有效的改造或提升,同时关注园区外部整体环境的提升。
景观设计
设计立意和主题:居住区景观环境设计应贯穿设计立意和主题,表达独特的社区文化或突出自然环境的特色。
设计范围:包括各类园景小品、休息设施、植物配置、内部道路、停车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形态及其界面等。
景观总体布局: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围墙设计,硬质景观和园区公共空间、组团公共空间、种植设计等。
竖向设计:处理主要竖向景观,包括庭院与道路标高的关系,底层住户室内与室外标高的关系等。
照明设计:合理布置灯具,进行照明控制,确保照明效果及安全性。
其他要求
屋顶突出物的高度:在9米以内,且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建筑物标准层建筑面积的八分之一。
建筑物高度限制:建筑群高度限制及一栋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体量建筑组合的建筑高度计算。
以园林景观的功能性为根本出发点:满足人们在物质层面对景观的要求,同时考虑景观的布局方便和安全。
这些标准要求旨在创造一个既美观又实用的居住环境,同时注重生态和可持续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