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餐饮业复工日期规定

南宁餐饮业的复工日期规定如下:

2020年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可以复工。

2020年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以复工。

2020年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以复工。

建议:

餐饮企业在复工初期应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逐步恢复堂食服务时,应控制顾客流量,避免人群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鼓励顾客选择外卖服务,减少堂食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