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地籍测绘费用
寻甸测绘登记费用如下:
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
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
最高不超过700元。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
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
最高不超过4万元。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
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
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
最高不超过1万元。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
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
最高不超过1万元。
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
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
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
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
最高不超过30元。
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
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
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
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
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
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特定公益用地
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
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这些收费标准适用于寻甸地区的测绘登记费用,具体费用可能会根据实际用地情况和当地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办理测绘登记前,与当地相关部门确认最新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