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证范围

北京餐饮证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热食制售:

包括火锅、炒菜、快餐、烧烤、烤鱼、烤肉等涉及蒸、煮、煎、炸、烤的热加工食品。

冷食与凉菜销售:

如果餐厅提供凉菜、沙拉、三明治等冷食,必须选择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鲜与刺身食品销售:

提供日料、韩餐或海鲜等生鲜食品的餐厅,需要选择这一项。

自制饮品制作与销售:

奶茶店或其他提供自制饮品的餐饮店,这一项是必须的。

糕点与甜品销售:

提供中式糕点、蛋糕或其他甜品的餐厅,务必勾选此项。

散装与即食食品销售:

提供散装食品或客人可以即买即食的食品的餐厅,应勾选这一类别。

预包装食品销售:

如果销售水饺、馄饨、零食、饮料等预包装食品,也需要包含在内。

其他类食品销售:

包括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在申请餐饮证时,需要综合考虑餐厅的业务特点、市场需求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确保所选经营范围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因超范围经营而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