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

负责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

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通常包括党委书记和校长,他们分别负责学院的党委工作和行政工作。以下是部分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的职责和分工情况:

党委书记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

负责党建、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

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设计学院等。

校长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发展规划、依法治校和法治、审计等工作。

联系医学院、护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

党委副书记

负责组织、干部、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信访、保密、人事、教师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就业工作、校园文化、共青团、语委、关心下一代、离退休、结对帮扶、乡村振兴、校友等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管理党建、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

其他职责

负责教学、专业建设、招生、教育技术、信息化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港澳台事务、体委等工作。

负责人才队伍、法规、审计、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和“双高”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