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申请安居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深圳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社保条件 (只需符合一项):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已婚或单亲家庭。

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住房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五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如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

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其他条件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但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住房保障。

建议:

申请人在准备申请前,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

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或相关查询平台,了解最新的申请指南和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