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师年龄限制

深圳教师的年龄限制如下:

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其他情况

一般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6日之后出生)。

对于超过40岁的中小学临聘教师,可以根据其在我市公办中小学的从教年限予以抵减,每从教满1年抵减1岁,抵减后不超过40岁的,视同符合年龄条件。

建议:

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的专业资格和学历情况,选择符合上述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对于临聘教师,可以考虑通过从教年限抵减年龄,以符合招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