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培训考核体制

设计院培训考核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分类

院领导

职能及后勤部门中层管理正职和副职

设计部门中层管理正职和副职

一般管理人员

设计人员(专业组长、一般设计人员)

工勤人员

考核组织

院长由董事会考核

副院级领导由院长与董事会考核

中层管理人员设立考核小组,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及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负责实施

考核目的与原则

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培训部整体工作效率,确保培训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