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培训考核体制
设计院培训考核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分类
院领导
职能及后勤部门中层管理正职和副职
设计部门中层管理正职和副职
一般管理人员
设计人员(专业组长、一般设计人员)
工勤人员
考核组织
院长由董事会考核
副院级领导由院长与董事会考核
中层管理人员设立考核小组,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及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负责实施
考核目的与原则
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培训部整体工作效率,确保培训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