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违法处理立案

测绘违法处理立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案件受理:

测绘违法案件由法规与行业管理处统一受理,来源包括群众举报、信访、上级交办、下级上报、巡查发现、新闻媒体披露、其他部门移送及平常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

案件初查和立案:

案件初查和立案后的调查、取证工作由省地图技术审核中心负责实施,局相关职能处室配合。经初步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省地图技术审核中心填报《测绘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规与行业管理处审核,报主管局长批准后立案。

案件调查、取证:

省地图技术审核中心按照规定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收集的证据充分、确凿。

案件审理和处理:

案件审理的原则和纪律要求省地图技术审核中心集体会审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报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对《案件调查报告》中认定的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审议,并根据测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审核意见,经局务会审定批准实施。

听证:

明确规定了告知程序、听证工作的组织与主持、案件初审、会审、集体讨论、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的处理办法。

送达与执行:

处罚决定作出后,需送达当事人,并依法执行。

撤案与结案: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或当事人撤案申请,可予以撤案。案件处理完毕后,进行结案。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测绘违法处理立案应严格按照上述流程进行,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