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审合院景观设计

合院景观设计的评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符合性检查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现行的规程、规范和定额标准。

紧密结合性

景观设计是否与规划设计、建筑组团和建筑立面风格紧密结合。

使用功能

设计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充分考虑到以人为本的原则。

是否合理组织各功能空间,包括开放围合空间、边缘线空间、车流人流空间,并强调人的参与性。

审美原则

整个设计布局是否能创造出优美宜人的景观环境。

生态原则

景观设计是否遵循“景观生态学”观念,考虑到景观的可持续发展。

是否充分考虑了节能与环保。

节省原则

环境设计是否合理利用了原有的景观资源,因地制宜地创造景观。

是否符合施工条件,便于施工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