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测绘资质分级办理
西藏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如下:
甲级测绘资质
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
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乙级测绘资质
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
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丙级测绘资质
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
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丁级测绘资质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主体资格要求
申请甲级、乙级、丙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
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技术装备和设施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申请两个及以上专业类别的,应当符合所有申请专业类别的条件,对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不累加计算。
其他要求
申请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测绘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以保障测绘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