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作业管理规定
测绘业务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目的:培育和发展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维护测绘市场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测绘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测绘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测绘业者之间以及他们与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测绘项目委托、承揽、技术咨询服务或测绘成果交易活动。
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与地图印刷、数字化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与房产测绘、海洋测绘等。
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市场。
市场活动原则: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行为: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非法封锁、垄断行为。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资质等级: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专业类别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等。
审批和管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其他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申请条件: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公开透明: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
目的:保障测绘外业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的基本权利。
适用范围:测绘外业作业人员和需要持测绘作业证的其他人员。
管理机构:国家测绘局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统一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作业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证件式样:测绘作业证的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申请程序:测绘单位申领测绘作业证,应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办证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使用要求:测绘人员在进行外业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并在特定情况下主动出示。
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定义:测绘成果包括天文测量、大地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的数据和图件,航空和航天遥感测绘底片、磁带,各种地图,工程测量数据和图件,以及其他有关地理数据和技术资料。
管理机构: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测绘成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管理原则:测绘成果应当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及时、准确、安全、方便地提供使用。
分类管理:测绘成果根据公开和未公开的不同性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测绘活动的专业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促进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并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